2020舞躍大地舞蹈創作比賽

入選名單
2020舞躍大地舞蹈創作比賽

 總獎金: 1120000

最高獎金: 200000

報名時間: 2020-06-05 ~ 2020-07-03

主辦單位: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主辦單位電話: 03-5263176轉分機204(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ac209@nhclac.gov.tw

壹、 宗旨

為培育舞蹈編創人才,促進藝術創作交流,提供舞蹈交流平台。藉此推廣表演藝術、提昇文化品質,發掘、鼓勵更多青年藝術菁英及演藝團隊發揮藝文扎根的文化影響力,創造表演藝術產業價值。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
執行單位:曉劇場

參、 活動辦法

活動內容:本活動分為「初選比賽」、「決選暨頒獎典禮」及「推廣演出」。
參賽資格:編舞者及表演者不限年齡及國籍。

比賽內容:

( 一 ) 參賽作品:

1. 作品形式:不分舞蹈類別,參賽作品須以藝術舞蹈創作為目的,並需具藝術水準,以「舞臺演出」形式之舞蹈。
2. 參賽人數:3人( 含 )以上,20人( 含 )以下為限。人數超過最高或不足最低人數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3. 作品長度:以10分鐘為限( 每超過30秒扣總平均分數0.5分,依此類推累計扣分 ),並以表演形式開始( 依聲音、燈光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為基準 )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 依聲音、燈光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者為基準 )為計時之結束,明顯的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 二 ) 評分方式:

1. 評分說明:評審委員以百分法計分,總成績之評計方式均採「中間分數平均法」。
2. 評分標準:

編舞及創意 :50%
舞蹈表現技巧:30%
主題呈現 :20%

初選比賽:

( 一 )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自109年6月5日( 五 )上午8時至109年7月3日( 五 )下午5時止。登錄「舞躍大地」活動網站 https://creativedance.culture.tw/ 填寫線上報名資料,並上傳以10分鐘為限之創作影片檔、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編舞者及演出人員個人資料同意書。

( 二 ) 影片格式:

以10分鐘為限之創作影片( 影片不得露出參賽者姓名等資料 ),作品影片格式用WMV、AVI、MP4格式,解析度需達1280×720( 720P )、1920×1080( 1080P )以上規格( 檔案大小不超過800MB )。

( 三 ) 初選結果

初選將評選25~30件作品進入決選,決選入圍名單預計7月下旬公告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活動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並聯繫參賽者。惟初選徵件作品若未達50件,則停止辦理比賽。

決選暨頒獎典禮

( 一 ) 決選日期:109年9月6日( 日 )現場演出進行決選。
( 二 ) 決選地點:臺灣戲曲中心大表演廳(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
( 三 ) 決選賽程:將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並通知各參賽聯絡人。
( 四 ) 得獎公布:於決選當日晚間舉行頒獎典禮並公布得獎名單。

推廣演出

( 一 ) 臺中場:

時間:109年10月3日( 六 )14時30分
地點:臺中市中山堂(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98號 )
內容:金、銀、銅牌獎及優選得獎者,須接受主辦單位安排參加演出。

( 二 ) 高雄場:

時間:109年10月17日( 六 )14時30分
地點: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演藝廳(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
內容:金、銀、銅牌獎及優選得獎者,須接受主辦單位安排參加演出。

參賽須知:

( 一 ) 報名表上資料須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

( 二 ) 決選參賽者須於比賽當天依通知報到時間內,由負責人完成報到手續,若於指定時間未報到者,視同放棄。比賽時唱名3次無回應者,視為自動棄權參賽。

( 三 ) 參賽者於台前或後台準備比賽,如不遵守秩序致妨礙其他參賽者比賽進行將酌予扣分。

( 四 ) 決選參賽者須自備演出服裝、道具、佈景、音樂、特效燈光並參加現場比賽,如使用他人著作將提供清單予主辦單位,例如:詳列詞、曲創作者、錄音著作權人等。( 本活動僅提供基本燈光 )。

( 五 )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過全國性以上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

( 六 ) 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有抄襲或有前項情事,經查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相關獎座、獎狀及獎金( 含入圍決選補助金 ),獎項不遞補,主辦單位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

( 七 ) 參賽者須擔保其提供之作品資料,並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有抄襲或不當引用等情事,參賽者應負法律相關責任,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資格權利。

( 八 ) 金、銀、銅及優選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訪談錄影,記錄創作心得與經驗分享,影片將上傳至網際網路,並得送國家圖書館典藏,進行活動宣傳及行銷推廣。

( 九 ) 優選以上得獎者應參與主辦單位規劃之推廣演出與活動,無故不參與者,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所有參賽補助及獎金。若為不可抗力之原因者不在此限。

( 十 )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期間內,為活動需要而使用報名表中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並有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複製、補充、校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權利。

( 十一 ) 參賽者所填寫之資料如作者簡歷及作品簡介等,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他公共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局部刪修。

( 十二 ) 參賽者同意就得獎作品( 含編舞者及作品內容簡介等 )非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得為下述利用:

1. 主辦單位得就現場比賽( 含準備期間 )進行錄音、錄影、攝影等,並授權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媒體宣傳、推廣、出版、轉載、展示、重製與編輯等權利,其自行或授權第三人利用,無須另行取得參賽者之同意。
2. 主辦單位為推動相關業務之目的,得不受時間、地點之限制,對得獎作品為研究、攝影、報導、展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載等利用之權利( 含為上述目的再授權予第三人 )。
3. 主辦單位為研究、舞蹈推廣等目的,針對得獎作品攝影或錄製相關影音成果,並就該等影音成果享有獨立權利,得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利用方式之限制為各種利用,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
4. 得獎作品之詮譯資料( 包含簡介描述文字、瀏覽小圖及片段影音 ),授權主辦單位或其直屬之政府機關,以開放資料( Open Data )之方式對外開放,授權公眾利用。

( 十三 ) 參賽者同意得獎作品之利用人應以適當方式表明參賽者之姓名,並同意於遵守前述標示之前提,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所同意利用得獎作品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 十四 ) 本活動決選階段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推廣演出時為參與之得獎團隊辦理旅遊平安險,其餘保險需求則由參賽者自行投保。

( 十五 )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各項規定。

肆、 補助與獎勵辦法

一、 參賽補助:參加決選之團隊編舞者及演出者每人補助1,000元,並依據居住縣市補助來回交通費之往返車資( 依自強號來回票價為上限 )。

二、 獎勵辦法

( 一 ) 金牌獎1名:頒發獎狀乙紙( 編舞者 )、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
( 二 ) 銀牌獎1名:頒發獎狀乙紙( 編舞者 )、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6萬元整。
( 三 ) 銅牌獎1名:頒發獎狀乙紙( 編舞者 )、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2萬元整。
( 四 ) 優 選5名: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編舞者 )、獎座乙座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
( 五 ) 佳 作7名:每隊頒發獎狀乙紙( 編舞者 )、及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
( 六 ) 決選得獎之舞作,另頒予舞者每人乙紙參賽證明。

伍、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洽詢電話:03-5263176 分機 204 陳小姐
執行單位:曉劇場
洽詢電話:0928-962-230 林小姐
電子信箱:ac209@nhclac.gov.tw

陸、 其他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及舞躍大地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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