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一、 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二、 宗 旨:
為提倡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提高學生運動橋藝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加強校際間情感交流,特舉辦本競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五、 承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
六、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橋藝協會、台北國際橋藝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橋藝社、臺大橋藝社。
七、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至10月15日(星期日),共計3天。
雙人賽於10月13日晚上舉行,得與教職員工組合併舉行。
八、 比賽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地下一樓(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九、參加單位:
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新合併學校在三年內得以原校區名義報名參賽)。
十、 參賽資格: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 112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需檢附運動員第一學期註冊繳費證明及選課單影本)。
(二)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加各校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
(三)凡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1 日(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十一、 比賽方式與分級:
分為四人隊制賽、雙人賽等比賽。
(一)四人隊制賽:每隊4至6人,採團體報名,以同一學校組隊,不得跨校組隊;本次比賽報名總隊數未達 18 隊(含)時,全部為同一組,不區分甲組、乙組;超過 18隊時複賽區分為甲組、乙組兩組,甲、乙組各8隊,其餘進入副杯賽。甲組每校可參加之隊伍數上限為2隊,乙組不限隊數。本次比賽區分為甲組、乙組兩組,甲組每校可報名之隊伍數上限為2隊,乙組不限隊數。
(二)雙人賽:每對(pair)2人,不可跨校組對,每校報名上限為6隊。
十二、 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2年 9 月 1 日(星期五)至112年 9 月 30 日(星期日)
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期間均可由隊長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修改運動員資料。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register.cse.nsysu.edu.tw/ubridge2023/
(三)報名人數:四人隊制賽每隊可報領隊、隊長各 1 人,出賽隊員 4 至 6 人(隊長可由出賽隊員兼任);雙人賽每對(pair)應報 2 人,且比賽開始後不得更換。
(四)競賽代辦費:每隊繳交新臺幣 1,500 元整(同時可免費參加副杯賽)。只參加副杯賽者,每隊新臺幣 500 元整;雙人賽於截止日前報名者免費,於截止日後報名者每人酌收新臺幣 200 元整;競賽代辦費於報到時一併繳交。
(五)聯絡人: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 駱尚廉教授 、翁瑞蓮小姐
E-mail: sllo@ntu.edu.tw、 p96541205@gmail.com地址:106073 台北市大安區舟山路 71 號
電話:02-23625373、0915617061、02-33664377
(六)保險費:凡報名參賽之職隊員保險均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報到時須出示保險證明(紙本、照片均可),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及志工等人,由大會統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職隊員註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含肖像權),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及國立臺灣學僅供於彙編秩序冊、成績紀錄及報告書使用,不會另作為其他用途。
十三、 競賽規則:
採用 2017 年版橋規及中華民國橋藝協會所頒訂之複式合約橋藝競賽輔助規則。
十四、 賽制:
(一)四人隊制賽:視參賽隊數安排賽程。
1. 報名隊數未達 18 隊(含)時,採大循環比賽直接排名。
2. 超過 18 隊時進行初賽(瑞士制升降賽方式),1 至 8 名進入甲組(同校最多 2隊,超出時依次遞補),9 至 16 名進入乙組(無同校隊數限制),複賽均採大循環方式進行;其餘進入副杯賽。
(二)雙人賽:採浩威爾或變位式米契爾模式打22牌,以交差IMP方式計算各隊(pair)總分高低決定名次。
(三)副杯:由裁判依隊數決定賽程,依總分(VP)高低決定名次。
十五、 四人隊制賽比賽抽籤:
將於報名截止後,比賽日期前,擇期公開抽籤隊伍編號,並公告於大專橋藝聯盟臉書社團。
十六、 四人隊制賽技術會議:
各隊領隊或隊長請準時參加,不另行通知。
(一)日期、地點: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12:30 至12:50於比賽場地舉行。
(二)技術會議各隊必須派人準時參加,未參加技術會議之隊伍,對會議所作之決議均不得異議,如非領隊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代表,則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各隊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對各隊運動員參賽資格發現疑問時,需在會議中提出,交由承辦學校處理。
(四)技術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議。
十七、 競賽規定事項:
(一)四人隊制賽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12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2:00 至 12:30 雙人賽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12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7:40 至 18:20 (二)開幕典禮: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12:50。
(三)閉幕典禮: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15 日(星期日)17:00
(四)參賽隊員請於賽前自行備妥制度卡,且必須攜帶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民國 112 年 9 月 5 日以後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以供查驗,未能出具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者不得出賽;未報名者均不得參加比賽;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比賽資格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五)運動員之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除不得出場比賽外,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六)運動員於比賽場所請穿著整齊服裝,不得著拖鞋或僅著汗衫、背心;本次比賽全程禁止吸煙、飲酒,並且禁食檳榔,違反本條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
(七)運動員應提前到場,遵守出賽時間準時出場參加比賽(以大會時間為準),遲到者由裁判依橋規處理。
(八)裁判於比賽中對相關隊伍所有紀律性罰分,一律不得上訴。
(九)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停止其比賽之權。如對裁判判決有異議,依本規程第十九點向大會上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十)本次競賽全程禁止使用棕色特約與 HUM 體系。
十八、獎勵:
依據大專體育總會 107 年 7 月 24 日第九屆第一次技術暨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之錦標賽獎勵規定給予獎勵。
(一)錄取優勝原則如下:
1. 2 隊(人)或 3 隊(人),各錄取一名。
2. 4 隊(人),錄取二名。
3. 5 隊(人),錄取三名。
4. 6 隊(人),錄取四名。
5. 7 隊(人),錄取五名。
6. 8 隊(人),錄取六名。
7. 9 隊(人),錄取七名。
8. 10 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二)四人隊制賽:
1. 總參賽隊數 18 隊(含)以上:甲、乙組各組取優勝前四名,由大會各頒給獎盃乙座及個人獎牌,以資鼓勵。
2. 總參賽隊數為 13 至 17 隊時取正盃賽前八名,前四名隊伍由大會各頒贈獎盃乙座、個人獎牌;五至八名隊伍所有報名參賽職隊員頒贈大專體育總會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3. 總參賽隊數 12 隊以下時,依據競賽規程本條第一款相關規定錄取優勝隊伍前三名隊伍由大會各頒贈獎盃乙座、個人獎牌;其餘優勝隊伍所有報名參賽職隊員頒贈大專體育總會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三)雙人賽:依據競賽規程本條第一款相關規定錄取優勝隊伍,由大會頒贈個人獎牌。十九、申訴: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之規定問題,則由大會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二)運動員之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一小時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所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予受理,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隊長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須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四)申訴書由領隊或隊長簽名蓋章後,呈交當場裁判轉大會審判委員會處理,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充作大會經費。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罰則:
(一)各隊運動員資格及參加組別,必須詳讀競賽規程之事項,各隊如有不符規定資格之運動員出賽時,一經查覺即停止該隊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並繳回所領之獎品,承辦單位另函請主管單位議處;若涉及偽造學籍及在學證明者,則函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比賽期間如有運動員互毆,侮辱或毆打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運動員出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及追究刑事責任。
(三)運動員之身份證明不符事實時,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學校主管負責。
(四)有關運動員之資格申訴,經當場檢查照相存證後由大會裁判與上訴委員會處理,必要時由承辦單位函請大專體育總會轉呈教育部查詢處理。
(五)違反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者,將分別函告所屬學校及主辦單位議處,並停止該單位參加大專體育總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二十一、 保險:
(一)各隊隊員比賽期間請自行投保相關保險,報到時須出示保險證明(紙本、照片均可),如無證明者不得參賽。
(二)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投保;比賽期間,比賽場地由主(承)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二十二、 性騷擾申訴管道:
電話:02-33665903
電子信箱: leader@ntu.edu.tw
二十三、 運動禁藥管制:
(一)參賽運動員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二)有關運動禁藥檢測規範及罰則均依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相關規定辦理。二十四、防疫規定:
(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配合衛生福利部相關防疫措施指引及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防疫注意事項」,採下列防疫措施,以確保賽場環境安全無虞,請各與賽人員務必配合。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及確保參加人員健康與安全,所有符合居家隔離、隔離治療及自主健康管理身分管制未解除者,不得報名參加是次比賽,另若有呼吸道症狀亦勿報名參加。
(三)參賽隊職員及裁判,於比賽期間在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
(四)最新防疫措施或賽程異動公告,將依據衛生福利部最新建議,滾動式調整並隨時上網公告。
二十五、附則:
(一)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大會不提供住宿、交通,另安全亦應自行負責。
(二)本規程經大專體育總會審核並報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交通資訊:請參閱國立臺灣大學交通資訊
http://www.ntu.edu.tw/about/m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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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2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五)至112年9月30日(日)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五)至10月15日(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地下一樓(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分為四人隊制賽、雙人賽等比賽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28日(星期日)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F(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比賽方法:依運動舞蹈規則,視報名隊數分初賽、複賽、決賽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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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2年4月10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25日下午5時止。 比賽地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4樓。 比賽日期: 自112年5月16日(星期二)起至28日(星期日)止,各級組比賽日期將視報名參賽隊伍數調整安排。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星期五)至5月21日(星期日)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三樓綜合球場(10671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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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17日(星期一)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星期一)至5月19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 東海大學第二校區棒球場、萬壽棒球場、金龍棒球場、太原棒球場。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25日止,採通訊及E-Mail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3、4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青永館B2羽球場(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111年11月10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截止,採網路報名。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起至9日 (星期五) 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文薈館,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劍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11年 10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日期:111年11月12、13日(星期六、日)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24 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03日(星期六)至04日(星期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體育館(11174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壁球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壁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止,共計 2 天。 比賽規則:採用世界壁球總會(WSF)2019 年規則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4日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起至11月13日(星期日)止。 比賽地點: 中和原岩攀岩場(新北市中和區立言街41號) 比賽分組:個人難度賽分設女生組及男生組二組比賽。
- 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1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9 日(星期一)至111 年10月4日(星期二)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至10月16日(星期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三樓(8042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五人制足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4月25日下午5時止。 比賽日期:自111年5月19日起至31日止,各級組比賽日期將視報名參賽隊伍數調整安排。 比賽地點:吳鳳科技大學體育館。 比賽分組:公開女生組、公開男生組、一般女生組、一般男生組。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壘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6日(星期一)至12月10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百齡D.E壘球場。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合氣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止,採通訊及E-Mail報名。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青永館聚賢廳(41170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57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藤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26日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共計2天,實際天數依賽程時間安排為主。 比賽地點: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體育館(11174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212號)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星期一)至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日(星期五)至12月5日(星期日),共計3天。 比賽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校本部風雲樓三樓國際學生活動中心。
- 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110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7日(星期六)起至11月28日(星期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 敏實科技大學樂卡斯園區攀岩場(30740 新竹縣芎林鄉大華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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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撞球錦標賽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撞球錦標賽 比賽時間:110年5月10~14日 比賽地點:Nice耐斯撞球概念館,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343-1號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止。 比賽用球:CYCLOP獨眼巨人球; 排球:採用排球紙,運動員自排,排球採高點,排列為1、9、2。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劍道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劍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2日(星期六)起至12月13日(星期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醒吾科技大學體育館(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1段101號)。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攀登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攀登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20日下午10時止。 比賽項目:分為個人難度賽及個人速度賽二項,選手可跨項目報名。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報名時每單位於每組以報名一隊為限。
- 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9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線上填表:自文到之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13日(星期五)17:00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星期四)至12月5日(星期六)止。 比賽地點:育達科技大學(36143 苗栗縣造橋鄉學府路168號) 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壘球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壘球錦標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至12月4日(星期五)止,共計5天。 比賽地點:臺北市青年公園棒球場、新生公園棒球場、百齡D.E壘球場。 比賽分組:分為公開組男生組、一般女生組、一般男生組等三組比賽。 比賽採七局制。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飛鏢運動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飛鏢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起至27日(星期五)止,共計3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禮堂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卡巴迪運動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卡巴迪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109年11月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5日至12月6日止,共計2天。 比賽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禮堂(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橋藝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橋藝錦標賽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至109年10月5日止。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共計3天。(雙人賽於10月17日晚間舉行)。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民國 109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9:00起至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5:00止,逾期 不予受理。 比賽日期:109年7月6日(週一)至10日(週五)計五天。 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運動舞蹈錦標賽 宗 旨:為提倡全國大專校院體育活動,提高學生運動舞蹈風氣促進身心健康,加強校際間情感交流,特舉辦本競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6 日(星期日),共計 1 天。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9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劍道錦標賽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劍道錦標賽 宗 旨:為加強全國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升劍道精神及技術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增進校際感情交流,特舉辦本錦標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起至 4 月 26 日(星期日)止,共計 2 天。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9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採通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飛鏢運動錦標賽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2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06401號核定年度計畫辦理。 宗旨:為加強推廣我國飛鏢運動,並且提昇飛鏢運動競技水準暨培養優秀選手進軍國際賽事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此錦標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參賽者不得跨校組隊報名參賽。
- 108學年度大專校院跆拳道錦標賽108學年度大專校院跆拳道錦標賽 宗旨: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奠定跆拳道運動往下紮根之基礎,提昇其技術水準。 參賽資格: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
- 108年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度壘球錦標賽108年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度壘球錦標賽 為加強全國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高壘球運動水準,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聯絡感情,特舉辦本比賽。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2月02日起至12月06日止,共計5天。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 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108學年度中華民國大專校院國術錦標賽 宗旨:為推展大專校院國術運動,提升傳統國術技術水準,弘揚固有國粹,培養術德兼修、文武兼備的時代青年,特舉辦本比賽。 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大專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每單位在同一組(公開組、一般組)以參加一隊為限,且參賽學生不可重複報名並跨組比賽。
-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6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競賽壹、依 據: 本聯賽依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19400號函核定辦理。 貳、宗 旨: 健全大專校院棒球運動組織,提升校際棒球運動水準,促進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蓬勃...